男子被流浪猫绊倒,投喂者被判赔偿24万引发社会热议

近日,一起因流浪猫引发的赔偿案件在上海引起了广泛关注。一名男子在羽毛球馆打球时被流浪猫绊倒,导致受伤,法院判决投喂流浪猫的当事人赔偿24万元。这一判决引发了社会对于动物权益、公共安全以及个人责任等方面的热议。
事件回顾:男子被流浪猫绊倒,索赔24万

2023年4月,吴某某在上海闵行区的一家羽毛球馆打球时,不慎踩到一只流浪猫,导致摔倒受伤。经医院诊断,吴某某右双踝骨折和右腓骨干骨折,构成十级伤残。吴某某遂将羽毛球馆经营者某体育用品公司和流浪猫投喂者肖某某诉至法院,要求双方共同赔偿其医疗费、律师费、交通费、营养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及鉴定费,共计351062.72元。
法院判决:投喂者赔偿24万,球馆方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2024年2月2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肖某某赔偿吴某某24万余元;被告某体育用品公司对被告肖某某不能赔偿的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任。3月27日,上海闵行法院作出民事裁定,表示上述判决确有错误,应予再审。6月5日,该案再审开庭。
再审宣判:球馆方承担80%赔偿责任,投喂者承担20%赔偿责任
7月24日,该案再审宣判,上海闵行法院表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正确,但适用法律确有错误,再审予以纠正。法院作出再审判决:撤销原审判决;对于原审原告吴某某的合理损失240,198.2元,由原审被告体育用品公司承担80%的赔偿责任即192,158.56元,由原审被告肖某某承担20%的赔偿责任即48,039.64元。
社会热议:动物权益与公共安全如何平衡
此案判决一出,立刻引发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热议。有网友认为,投喂流浪猫是善举,不应承担赔偿责任;也有网友认为,投喂者与流浪猫形成了事实上的豢养关系,应对其造成的损害承担责任。此外,还有网友质疑球馆方在安全保障方面的责任。
专家观点:动物权益与公共安全需平衡考虑
针对此案,有法律专家表示,动物权益与公共安全需要平衡考虑。一方面,动物权益应得到尊重和保护,投喂流浪猫等善举值得鼓励;另一方面,公共安全同样重要,经营场所应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防止类似事件的发生。
这起因流浪猫引发的赔偿案件,引发了社会对于动物权益、公共安全以及个人责任等方面的思考。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既要关注动物权益,又要维护公共安全,让善举与责任并存,共同营造一个和谐的社会环境。